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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建艺集团12月29日公告,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《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》及《关于对刘海云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。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;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海云、董事长唐亮、总经理张有文、时任财务总监李小波、财务总监高志强、时任董事会秘书高仲华、董事会秘书林振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  经查,公司存在装饰装修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依据不充分、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、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和债务重组事项、因统计错误导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,违反了规定。此外,公司在关联人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、三会运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。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海云、董事长唐亮、总经理张有文、时任财务总监李小波、财务总监高志强、时任董事会秘书高仲华、董事会秘书林振栋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。